国科发计[2014]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的有关要求,经有关专家和单位评审、评估,科技部和财政部已完成了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引导基金项目立项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引导基金项目立项共计3825项(附件),中央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34.8437亿元。其中科技创新项目2386项,计划安排资金19.8437亿元;科技服务项目954项,计划安排资金10亿元;引导基金项目485项,计划安排资金5亿元。
二、为提高专项资金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公布之日起2周内,接受社会各界对立项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详情请查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网址为www.innofund.gov.cn。联系电话:010-88656236。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引导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