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国资委、各行业联合会(学会、协会)、中央驻广东企业、省(市)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今年广东省将继续开展“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审定和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国资委、各行业联合会(协会、学会)、中央驻广东企业、省(市)属企业、中小企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履行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加强组织指导并挖掘和培育典型,发动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管理创新成果,为推动今年广东省经济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扎实成效。
二、本届成果在全面反映广东省企业各项管理创新的基础上,应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各行业特点,突出以下重点:创新驱动与转型升级、质量强省建设与精益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劳动关系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与价值链整合、海外投资经营与国际贸易管理、兼并重组与资源整合、自主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管理、网络营销与现代服务管理、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管理、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与创新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服务业与现代物流管理等。
三、推荐单位要按照《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努力发掘各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同时,要结合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
四、企业申报和各单位推荐的“第二十四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应符合《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填写《第二十四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附件2)并撰写成果主报告,成果主报告需符合《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附件3)的要求。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文字版各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
五、请各企业在报送第二十四届管理成果的同时,做好第二十五届管理成果的选择、推荐工作,填写《第二十五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项目立项登记表》(附件4)一并送报(如无,此表可不填)。
六、以上所列申报成果所需的附件可在广东省企业联合会的官方网站(网址:www.c-gec.com )进入“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下载。成果材料报送到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报送地址见“十、联系方式”)
七、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调研、初审和终审工作将在今年七月至十月进行,十一月组织全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发布暨表彰活动并向社会发布审定结果,对获得省部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为获奖企业颁发奖牌,成果创造人颁发获奖证书(该证书为省部级奖励证明),获奖情况在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
八、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三个等级。省级管理成果的奖励,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关于:“可比照国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办法,对成果创造人给予适当奖励”的奖励规定,获奖企业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颁布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粤科成字〔2004〕80号)关于对科技成果的奖励标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制订和实施管理成果的奖励办法。
九、为使本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于今年四月中下旬举办一年一届的“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培训班”,届时将请专家重点分析管理形势和讲解如何填写成果申报材料,组织到有关优秀管理创新成果创造单位观摩学习等。请参加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单位和推荐单位,填好代表回执(附件5),于2014年4月10日前传真至020-83581984,QQ: 1668325277,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调研、初审、终审和表彰发布的组织工作,由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有关事宜可与其直接联系。
名称: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麓景西路1号;邮政编码:510091;
联系人:陈 萍 伍斯龙
电话:020-83594864、83575112; 传真:020-83581984;
E-mail:gdqlcgb@126.com
附件:
1.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2.第二十四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4.第二十五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登记表
5.代表回执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申报 管理 创新 成果 通知
抄 送: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附件1
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1991年8月制订,2014年2月修改)
为深入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下称管理成果)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企业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加快我省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进程,特制订本细则。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运用现代理论,在企业制度、管理方式、组织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有明显作用和效果的办法和措施,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其主要内容包括:整体或全面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企业制度、经营机制、集团经营、国际化经营、企业经营战略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信用管理、企业信息化等方面
二、管理成果的创造单位为工交、建筑、商贸、农副、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各行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民营企业。管理项目的选择要从企业的战略规划出发,瞄准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弱点和创新点,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做好选题工作。项目的选择要坚持管理创新性、经济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的原则;坚持管理进步和技术进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原则。
三、为了提高管理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济技术风险 。对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必须组织力量,对项目进行专门的经济技术论证。只有在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及其预期效益或效果得到确认,项目才能进行立项登记(详见附件4)。登记时要简要说明选项理由、问题现状、主要措施、预期效果和项目组的组成人员,报企业的企管部门审批立项。
四、已经立项的项目,要及时纳入企业管理的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由项目主要创造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实施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更好地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要认真制定实施的程序和保证措施;三是要正确处理项目实施与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四是要认真制订项目资料档案。企业负责人和企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为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为了调动项目组成员的积极性,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应的奖励措施。
五、项目完成后,项目组要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对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自我评价,总结成果的主要特色及创造该成果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写出管理成果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选项理由、项目应用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骤、经济技术效果、成果的创新特点和推广价值以及今后巩固和发展该成果的打算等六个方面。管理成果总结材料要符合真实性和科学性的要求,篇幅一般不超过10000字。
六、选报的管理成果,原则上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的应用成果,应附有效益评估的计算测算依据,经企业财务部门核准,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并加盖公章。
七、广东省管理成果由企业申报。各市国资委、经贸局、各协会(联合会、学会)、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负责向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推荐,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也可直接向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自我推荐。
八、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的管理成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现象发生,维护成果的严肃性。各有关部门要把成果的选题与立项、实施与总结、审定与表彰、推广与提高等全过程的工作建立起来,并使之逐步走向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要抓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推行现代化管理的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企业管理整体素质提高。
九、省级管理成果由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各地区、部门推荐的管理成果进行审查、鉴定,提出初审报告,再经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确定终审结果。
十、省级管理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三个等级,获奖的企业颁发奖牌,成果创造人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在个人申请技术职称时可作为获省、部级奖励证明)。获奖情况在每年的全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发布会和报刊上公开发布、表彰。省级管理成果的奖励,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文关于:“可比照国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办法,对成果创造人给予适当奖励”的奖励规定,企业参照广东省对科技成果的奖励标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制订和实施管理成果的奖励办法。
十一、对于获奖的管理成果要积极做好在本单位的推广与提高工作,进一步提高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交流推广获奖的管理经验,供各企业借鉴和参考,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十二、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评审工作由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组织,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主办。
十三、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由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第 二 十 四 届
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推 荐 报 告 书
成果名称:
申报企业:
推荐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
(表一)
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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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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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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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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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主要创 造 人
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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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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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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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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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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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参与
创 造 人
(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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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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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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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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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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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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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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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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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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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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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联营、股份合作、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类型中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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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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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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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于何年何月:
在本企业实际应用多长时间、多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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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取得的经济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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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以来历年累计数:
2、年平均数:
3、2013年数:
(企业财务部门核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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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获得市级或厅局、公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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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成果的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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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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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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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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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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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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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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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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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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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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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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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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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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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工业企业)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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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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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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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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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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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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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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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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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
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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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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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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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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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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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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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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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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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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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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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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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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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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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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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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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营业)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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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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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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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保值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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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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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员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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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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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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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流动资产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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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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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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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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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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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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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员工平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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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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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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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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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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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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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这些指标,可从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规定由企业上报的报表中抄报,如有新规定,按新指标抄报。
2、非工业企业和特殊行业按本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主要指标代替抄报。
(表四)成 果 简 介
企业全称
|
|
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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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成果的来源和理论依据:
二、主要内容(突出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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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作不超过一千字的简明介绍。成果材料另附。
附件3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是反映企业在管理方面创新实践的主要材料,应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撰写。
一、主报告应控制在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1.5万字。报告中未能详述的内容,可以附件的形式加以补充。主报告应以第三人称或企业简称叙述。
二、主报告应围绕为什么要实施管理创新、如何有效实施、实施后取得了哪些变化及效益来撰写。一是要确定题目,鲜明地反映出成果的核心内容及特色,但不要出现本企业名称、创造人姓名以及成果内容的字母缩写等,也不要以“××模式”、 “××法”等命名。二是在前言中简述企业所属行业、地区和产权性质、主要业务、规模、效益及行业地位等。三是在背景中主要反映针对什么问题和内外部环境或条件的变化,促使企业必须进行管理创新,以及创新所要达到的目标。四是重点介绍成果的内涵和做法。其中,内涵需要提炼、概括,各项做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做?怎么做的(也就是具体措施,可适当举例)?五是成果实施后所产生的效果。
三、主报告在表述方式上应与一般的工作总结、经验介绍有所区别,突出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来源于实践,要体现对管理创新内容的认知已经从感性提高到理性,反映出企业管理领域的一定规律,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要围绕主题,突出创新点,不要面面俱到,不要写成空泛的学术论文。
四、主报告文字表述要科学、准确、清楚、朴素,对过于专业的技术或专门术语要做出解释。报告中应辅以必要的实例和数据、图表。
附件4
第二十五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登记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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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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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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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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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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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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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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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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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及其成员
姓名、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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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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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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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对
策
和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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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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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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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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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代 表 回 执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或QQ):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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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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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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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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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或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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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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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表格不够可另行填写,请务必于4月10日前传回我办。
电话:020-83594864、83575112 传真:020-8358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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