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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赴奥地利、法国和波兰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4-05-26                   浏览次数:6373

各有关市、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省直有关企业、有关商协会:

为深化与欧洲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我厅将组织企业家代表团随访奥地利、波兰和出访法国,并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届时,我省将在奥地利举办经贸交流活动,并在法国组织企业交流与项目对接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情况

(一)出访时间:622日至72日。

(二)活动安排:举办中国(广东)-奥地利(维也纳)经贸交流会”,组织项目签约仪式和企业对口洽谈;举办中国(广东)-法国(巴黎)企业交流与项目对接座谈会。出访期间,拜会当地政府和知名商协会,考察市场,了解投资环境。

(三)团组规模及行业领域:广东经贸代表团将主要由企业代表组成。主要涉及机械制造、金属加工、家俱、灯具、食品、化工、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旅游等重点领域。

二、项目组织要求

(一)要按照稳定增长、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要求,认真梳理并报送目前在谈或已谈成熟的可签约投资贸易项目,以及重点推进的合作项目。重点组织粤企并购奥地利、法国企业、对奥地利、法国直接投资、对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等项目,以及从其采购先进技术设备、对其出口优势产品等其他进口贸易货单。请于525日前按照附件5要求填写并报送中英文材料。

(二)要把握欧洲经济复苏的有利时机,发动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有合作意向和实力的成员企业参加经贸交流活动。

三、团组出访要求

(一)按照出访有项目、合作有意向、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实力的原则组织出访团组。请有关单位于515日前将参团报名表和中英文企业简介、520日前将人员出访同意函(出访人员费用自理,请在函中注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出访情况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和出访团组经费审核表(循因公渠道出访人员填写)报送我厅(详见附件1-4)。

(二)广东经贸代表团出访邀请函、出访报批及循因公渠道出访人员出访手续由我厅统筹办理。循因私渠道出访人员出访签证自行办理,我厅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广东经贸代表团境外交通住宿安排由我厅委托旅行社统筹,企业代表可按自愿原则参加。

 

 

          附件:1. 参加奥地利等三国经贸代表团报名表

                2. 个人出访情况表(申根国)

                3.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4. 企业信息(中英文)

                5. 欧洲经贸交流会项目情况表()和(二)

 

 

 

广东省商务厅

20145 

 

 

 

(联系人及电话:薛凯方,020-3881998813501516969

传真:020-38802423,电邮:xuekaifang@gd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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