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实施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基金会、中国科协、国防科工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完成《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正式发布实施。
《规划》全面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把握时代特征和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突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支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战略部署。强调坚持把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主攻方向,把科技惠及民生作为本质要求,把增强科技长远发展能力作为战略重点,把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作为强大动力。
《规划》提出“十二五”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基本建成功能明确、结构合理、良性互动、运行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由目前第21位上升至前18位,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达到55%,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从研发投入强度、原始创新能力、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惠及民生、创新基地建设布局、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指标。
《规划》对未来五年我国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战略任务进行了部署,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四是前瞻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五是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六是大力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七是提升科技开放与合作水平。
《规划》针对当前科技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两方面提出了措施。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和知识创新工程,加强科技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创新产学研结合机制,推进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等。二是强化科技政策制定和落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服务和对科技创新需求的引导,优化全社会创新环境。
《规划》历经战略研究、集中编制、征求意见、论证审议等阶段,广泛听取了科技界及各方意见,上百个研究机构、上千名专家参与,集中修改达几十余次。《规划》编制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和高层咨询,先后召开多次领导小组会议和专家顾问组会议,就规划工作方案、总体框架、重点内容和规划文本进行研究审议;注重加强战略研究,组织开展了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和重大专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科技人才、国际合作等专题研究;注重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商,先后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参事室、部分民主党派中央以及十多个部门进行沟通会商,召开了地方科技系统片会;注重加强需求征集和公众参与,组织征集“十二五”科技发展重大需求,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建言献策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活动。
为更好地实施《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科技部把规划任务的部署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同步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针对当前科技计划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要进一步聚焦国家战略目标,突出重大任务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布局;强调各科技计划要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进行系统部署,促进科技资源集成应用与开放共享,实现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推进网络视频答辩和评审;建立和落实项目法人管理责任制和项目专员制,优化经费预算管理,完善评估评价、责任追究和成果汇交机制;加强项目实施全流程的信用管理,加强科技计划的信息公开;加强科技计划支持重点与地方、行业部门工作重点的有机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