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暨社会组织党团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会上的讲话
(摘要)
民政部副部长 姜力
(2011年7月18日)
同志们:
在中国共产党刚刚度过90华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之际,广东省在这里召开大会,隆重表彰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党团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很有意义。
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一年多来,创造了一批宝贵经验,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织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到2010年底,在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5.65万个社会组织中,有5.39万个建立了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到94.93%,不少省市区实现了应建尽建。在全国44.6万个社会组织中,已有12.67%建立了党组织,覆盖率大幅提高。二是党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继广东、山东、宁夏、海南等4个省份先期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之后,今年又有新疆、青海、天津、湖南等4个省份相继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三是结合业务工作抓党建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有的地区把创先争优活动中总结出来的社会组织登记与党组织设立同步审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与党组织建设同步年检、社会组织班子与党组织负责人换届同步调整、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创先争优同步表彰等“四个同步”的做法。
下一步创先争优活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切实增强指导创先争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突出抓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不断巩固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执政基础。
三、认真组织开展“四服务四促进”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着力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五、坚持搞好创争活动与社会组织建设的有机结合,真正提高社会组织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的能力。
同志们,下一步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任务更为繁重,希望大家牢记责任,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广东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暨社会组织党团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会上的讲话
(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昆
(2011年7月18日)
同志们: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
第一,要在加快转型升级方面创先争优
我省“十二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着力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抓落实、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省委十届九次全会,把加快转型升级、夯实社会建设物质基础作为五方面率先取得新突破的第一条。
第二,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创先争优
第三,要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创先争优
第四,要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创先争优
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的讲话中特别指出,要推动“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一些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汪洋书记的指示,对各自的职能认真梳理,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转移、委托给社会组织,并向其购买服务,加快建立服务型政府和法制政府。社会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和公信力,积极争取承担政府转移的职能,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领域。
第五,要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创先争优
同志们,希望各地、各部门、各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为加强社会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在广东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暨社会组织党团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会上的讲话
(摘要)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 刘 洪
(2011年7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民政部有关重要部署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和群团工作,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我省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我省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努力方向。刚刚结束的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汪洋书记对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作了许多重要论述,特别指出,要推动“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一些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这次全会审议通过的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篇40条中,有10条11处涉及对社会组织的论述,并用整整2条的篇幅全面论述“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提升服务社会能力”的内容。同时,在出台《决定》的7个配套文件中,有1个是社会组织的专门文件,足见省委省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寄予了很高期望。
(二)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大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一是要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各地要采取“政府资金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模式,积极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扶持基金和孵化基地。二是要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各地要拓宽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三是要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四是要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五是要完善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机制。
(四)深入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同志们,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为动力,抓住机遇,加大力度,团结奋斗,把我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