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有关行业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开展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13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并按照通知要求仔细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于7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刻制光盘)各2套报送我委(资源节约与环境气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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