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高技术函〔2015〕2679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
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国发〔2013〕4号)和《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1512号)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必须已建
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该中心已于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验收;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承担单位必须已于2014年8月31日前获批组建了省级工程实验室。
(二)项目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项目有新增基本建设内容(建筑工程或者设备购置),并可在2~3年内完成建设。
(三)拟申请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在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能为解决产业或经济发展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2.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了长久合作共建机制;并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为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请你们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的要求,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并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方案(含有关附件)和项目基本情况表)一式3份正式函报我委(高技术产业处),同时提供电子版。请你们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二)原则上,广州市限报3个项目,其他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以及各有关单位每家限报1个项目(其中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组织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编制提纲
2.项目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24日
(联系人:曲延军,电话:020-83133108;传真:020-83138667;
电子邮箱:jwkjc@gd.gov.cn)
附件1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
实验室)方案编制提纲
一、摘要(4000字以内)
1、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名称
2、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法人概况
3、项目方案编制依据
4、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提出的主要理由
5、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6、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
7、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主要建设条件
8、与其他国家级创新平台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情况
9、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的成绩
10、结论与建议
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1、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所在区域相关产业已是地方相关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目前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2、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所在产业领域的主要发展状况及趋势预测。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对当地相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将产生的影响、作用和意义。
3、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所在产业领域的国内外市场状况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以及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方向分析与趋势预测。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在同行中所处的水平和影响力。
三、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发展战略与思路
2、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主要发展方向
3、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
4、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四、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法人单位情况
2、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4、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五、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发展现状
1、研发、工程化和试验验证条件建设情况
2、现有技术、设备和工程状况
3、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
4、主要技术、工艺设计方案
六、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七、相关附件(省级创新平台批复文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文件,批复时所依据的法人、资金、环评、土地或房屋、规划等有效证明文件,上年度财务报表,专利、标准等科研成果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