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工作动态
  工作计划
  会员动态
  企业专访
新加入会员 更多>>
焦点企业
你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关于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26               浏览次数:2388

各会员单位: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是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并以著名科学家丁颖院士名义设立的科技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授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名,其中40岁以下者不少于5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是指在科研、设计、工程和生产中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前五名完成者;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完成者;获两项以上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一完成者,以及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相当于上述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有关“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和“推荐材料内容及要求”等具体规定,请参阅《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下载。

请你单位按推荐条件自荐本单位在职人员,请准备好推荐材料(A4纸双面打印):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3(均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粘贴相片),由被推荐人本人填写,纸质材料一式3份。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应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需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3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评奖前两年内、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3份,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被推荐人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3册,并附有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务必于2015918下午500前报送到协会秘书处。

 

 

        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

2015826

 

(联系人: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 黄建华  电话:020-83392312   电邮:gdmia@vip.163.com

点击下载原文

返回首页 | 关于协会 | 加入协会 | 使用条款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加为收藏 | 联系我们  您是第

主办机构: 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 通用网址:机械行业协会
电话:020-83199544  传真:020-83368141 E-mail:gdmia@vip.163.com
版权所有 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
ICP备案号:粤ICP备200236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