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排他性,即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因此,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没有其他法定免责事由。
专利侵权诉讼准备工作
(1)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
专利权人在提出专利侵权诉讼之前应判断所拥有专利的稳定性,看有无被宣告无效的可能。除相对现有技术分析专利权的稳定性外,还要分析专利文件是否存在其他缺陷,以及这些缺陷是否可在无效程序中克服。如果通过检索和分析,认为专利权可能被宣告无效的,采取诉讼的方式需特别谨慎。此时,可以考虑通过与对方谈判,适当降低赔偿要求或许可使用费数额,从而既保全专利权又获得适当的赔偿。
(2)查明行为人及被告的选择
在多人侵权的情况下,选择具体被告时应该考虑诉讼的风险、取证的难易、损失的计算等因素。侵权时间最长、侵权行为最恶劣的侵权人不一定必然将其列为被告,而可以选择侵权证据最充分、侵权获利数额较明晰并且实力不强的侵权人。
(3)估算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专利法,加大了侵权赔偿力度。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人民币,下限提高至3万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到5倍确定赔偿数额;对侵权人拒不配合提供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4)收集侵权证据
专利权人在得知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需要及时收集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有关涉嫌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其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
2)有关侵权事实证据,包括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侵权损害的证据,包括涉嫌侵权产品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
(5)与涉嫌侵权人协商和谈判
专利侵权诉讼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通过这一手段,权利人想达到的直接目的一般是侵权人停止侵权、获得侵权赔偿等。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谈判达到权利人的目的,则可撤诉以节约企业维权成本。
(6)选择管辖法院
专利诉讼的级别管辖:绝大多数专利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但也有一些由最高院指定的基层法院也能受理专利纠纷案件。
专利诉讼的地域管辖:涉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及条款争议、专利权转让合同履行等发生的诉讼,可以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涉及专利侵权行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或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法院和制造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满足级别和地域管辖条件下,选择诉讼法院需要综合考虑该法院的便捷性、审判周期和审判专业性。
(7)诉前临时措施
新修订的专利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可采取财产保全、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权发生或者侵权后果恶化。
(8)选择起诉时机
为了将被侵权的损失将降到最低,提起诉讼的时机是越早越好,前提是已做好全面的诉讼准备,收集充分的证据。如果将专利诉讼作为达到企业战略目的手段,则可选择其他最有利于自身的诉讼时机。
专利侵权诉讼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活动,建议在专业律师、专利代理师的协助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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